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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龙贷事件 涉嫌资金池违规操作

2016-01-05 16:54 来源: 站长资源平台 编辑: 佚名 浏览(747)人   


  继e租宝后 又一P2P网贷大鳄被看上了

  今天经济参考报的一则《翼龙贷涉嫌资金池违规操作》让还没从e租宝事件缓过神的投资人着实再被棒头一击。元旦前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让投资圈一片叫好,均称这是P2P网贷行业愈加规范的发展态势信号,怎知过完个小长假回来,又爆出翼龙贷这一桩“大事”,简直是让投资人洗了三温暖后,又跳到了冰水池,那真叫一阵“激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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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一出,包括新华网、腾讯网、新浪网等众多主流媒体,以及和讯网、网贷互联等门户网站纷纷转载经济参考报这一报道,翼龙贷官方却迟迟不见回应,其官方论坛倒是被自家投资人不停刷帖,表示“公关应该立马跟上,出来澄清事件”,也有用户对此次报道的内容进行了理性分析。网友“470047282”发帖表达了作为一个“普通投资人的看法 ”——

  “我也投了钱了,但经济报提到的几个问题确实是有。

  第一,资金池的问题有就是有,没有就拿出证据来,既然没有第三方托管那就肯定是资金池,资金池是明显不利于投资者的,翼龙连央视广告都舍得投,就不舍得弄个第三方托管?

  第二,关于债权的信息披露方面,翼龙(贷)做的确实是不好,透明度不够,而且速度太慢,在募资之前或者募资期间,债权的信息是应该准备好的,有时间差是不应该的,别扯工作量大什么的,比翼龙贷大的平台照样按时披露,而且人家公布的信息量大了不止10倍;

  第三,就是翼存宝的债权分布不够细,两三万的投资直接就分配给一个借款人了,交叉度太低,抗风险能力低,当然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信息造假,如果债权分得太细的话造假成本太高,当然这个只是一个猜测。另外债权信息公布的太少太粗糙,都对比下其它平台吧。”

  前有泛亚诈骗,后有e租宝被封、大大集团被查,“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的提醒依旧如雷贯耳,不过投资人已不再一惊一乍,也开始学会理性分析看待问题了,如此小编深感欣慰。

  在翼龙贷官方论坛上,除了要求官方出来“说明”的帖子,也不乏有用户提醒投资人,在事情还未明朗前,不要急着挤兑。网友“无风亦起浪”发帖呼吁投资人要“冷静”,帖子针对报道逐一分析并发表自己的:“其一,文章质疑翼龙资金池,这不新鲜,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即使真的是,翼龙不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既然这样,经济参考报为何质疑翼龙,不去质疑这一普遍现象?更何况,退一步说,网贷规则尚未出台,何来违规之说?再退一步,即使勉强叫违规,在网贷规则出台后,国家还允许18个月整改啊!还有,文章质疑翼存宝产品先有资金端、再匹配资产端,我不是很认同,资金找资产,总要一段时间吧,更何况每天几千万,没有合适的资产端,能这么快匹配到?而翼存宝24小时结束后,马上就匹配到散标,这就直接说明了翼存宝产品不是先有资金端、再匹配资产端,而是有了资产端,再筹集资金,只是由于产品设置的特点是进行打包,所以中间有了一点时间差。

  其二,文章质疑加盟模式,这更显出作者的无知。网贷在我国是新生事物,不管是加盟还是直营,无论采用什么模式,都是开路者,无好坏之分,只要后续不断完善,持续加强风险防范,很好的控制风险,无疑就是适合自身发展的好模式,你仅凭一个无名无姓的所谓资深P2P从业者、业内人士的话,就质疑一个经过多年摸索的经营模式,不是无知,就是浑水摸鱼。

  看清楚了以上两点,其他的问题都迎刃而解,应该说,翼龙的某些做法或许与将要出台的网贷规则的某些条款有出入,但这是普遍现象,允许改进。

  那么,目前,翼龙该怎么办?我认为,一是迅速在官网、微信等渠道对这篇报道进行回击纠偏;二是向迅速向经济参考报就有关耸人听闻的措辞内容要求道歉;三是迅速调查文章源头,是否有对手花钱雇枪手刻意摸黑;四是着手对宝宝的合同协议进行修改。

  同时,我们该怎么办?我认为,一是稳定情绪,不要心慌慌;二是团结一致,共赴危机,不要挤兑产品。”

  可以看出,平台不管大小,“出事”最大最直接的损害者都将是投资人。不管翼龙贷是否涉及违规,是否需要被查,在小编看来,如何安置投资人,保障他们权益免受损害才是最优先需要考虑的问题。外人看热闹,却不知身在其中的投资人在春节将至的此刻却要面临辛苦钱打水漂的危险,内心会是多么的煎熬。

  不管怎么样,作为一个运作多年、不久前联想还入股的平台,翼龙贷公关危机处理得好的话,这次事件或许还会反“危机”为“商机”,能为平台增信不少。后续会如何发展,我们不妨拭目以待。而对于投资人,小编还是那一句,投资有风险,眼光要独到,内功要修炼,触礁要稳住,维权要理性。

  相关信息:翼龙贷涉嫌资金池违规操作

  “恐龙时代,翼龙称霸天空;互联网金融时代,翼龙贷独树一帜;您的移动理财专家,翼龙贷,联想控股成员企业。”近日,这则堪比恐龙3D大片的广告在央视新闻联播结束后首个登场播放。互联网金融公司翼龙贷砸3.7亿元夺下央视广告标王。翼龙贷利用惊爆眼球的“壕”气迅速揽得众多投资者。

  不过,《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翼龙贷平台的翼存宝项目采用先融资后放贷模式,资金流向不明,已触碰网贷行业资金池红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先吸储后放贷?

  以翼龙贷平台上目前力推的翼存宝项目为例,记者登录该页面查看,第3519期项目年化收益率高达13%+1%,锁定期限为730天,总募集金额为500万,从2015年12月27日开始计息,到2017年12月26日还本,且投资期不能赎回。

  不过对于该项目的投资去向,翼存宝项目产品并不能查询。网页中仅有一份投资协议。

  协议并非三方协议,而是乙方北京同城翼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翼龙贷)与甲方投资人签署的两方协议。

  协议内容显示:为提高投资者的资金利用率和流动性,实现收益增值,乙方运营的翼龙贷网(以下简称翼龙贷) 自主推出翼存宝。

  翼存宝投资计划按照投资者参与的阶段,分下述三个阶段。

  委托投资期:此阶段视为甲方已授权委托乙方,按照翼存宝确定的规则、投资方式、投资标的进行投资。

  封闭运作期:投资人成功完成委托投资程序后,翼存宝将同时自动进行资金与投资标的的匹配,待匹配成功后即进入封闭运作期。在封闭运作期间,甲方不得转让该投资计划,也不得赎回。

  结束清算期:按照当期翼存宝发布的投资期间,该投资计划期限届满后为当期投资计划的结束清算期。

  另外该协议的第三条资金封闭期中还显示,“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进行账户托管”。

  对于以上条款,业内人士指出,上述“甲方已授权委托乙方,按照翼存宝确定的规则、投资方式、投资标的进行投资。”说明翼龙贷该产品的模式是平台先将投资人资金吸收进平台,然后再由翼龙贷将资金投资、放贷。这种先吸储后放贷、先融资后匹配债权的模式就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按照P2P的信息中介本质,其职责应该是撮合双方交易,先有债权端融资需求,再由资金端的投资人进行自主选择投资或不投资。翼存宝产品的操作顺序却正好相反,先有资金端、再匹配资产端。这和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操作顺序是一致的,但是P2P平台却没有银行牌照,进行这样的操作显然是违规的。”上述业内人士分析道。

  上述协议中“为提高投资者的资金利用率和流动性,实现收益增值,乙方运营的翼龙贷网(以下简称翼龙贷) 自主推出翼存宝。”也佐证了以上问题,项目是翼龙贷自主发起的,而且协议是翼龙贷和投资人签署的两方协议,也就是翼龙贷在行使着类银行的业务,吸收投资人资金进行“理财”。

  上述协议中“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进行账户托管”,则可能表明账户是存放在翼龙贷平台本身的,并没有第三方支付平台或银行对其账户进行托管或存管。业内人士指出,这种模式则涉嫌触犯了监管层要求互联网金融公司“不能设立资金池”的规定。

  违背网贷行业“红线”

  记者注册账户并购买翼存宝产品,并未被立刻告知投资项目和资金去向,得到的仅是上述两方协议,并没有提及第三方借款人的任何信息。甚至直到第三天投资款已经开始计息,仍未看到匹配项目信息和资金流向。

  “这可能说明翼龙贷的融资和找项目是分头做的。”一位资深P2P从业者告诉记者。

  “按照翼存宝的交易模式,投资人在该平台进行投资时,既看不到其投资项目,更加不知道资金的真实去向,只是把钱交给了翼龙贷平台,并签署了‘甲方已授权委托乙方,按照翼存宝确定的规则、投资方式、投资标的进行投资’的协议,且钱是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账户托管’,那么翼龙贷将钱投在了哪里,是用来帮扶小微,还是填补坏账借新还旧,这失去有效监督。如果融资标的涉嫌造假或者平台借新还旧,那可能就会被定性为非法集资。”上述资深人士分析道。

  对此,记者致电了翼龙贷官方客服电话4000805055,客服人员表示,翼存宝的投资项目是不可以事先查看的,因为这个项目是平台自主发放的理财项目,其理财协议只是翼龙贷和投资人之间签的两方协议,并没有第三方。由于项目产品是翼龙贷自己推出的,因此钱是翼龙贷方先融资并待融资额满后,由平台打包分配给不同借款方。随后,翼龙贷平台再与不同借款人签借款合同,与投资人无关。

  记者于翼龙贷官方网站安全保障一栏看到,翼龙贷风控体系中有逾期债权转让条款,其内容显示,当借款人逾期超过30天未还款时,翼龙贷将由系统自动发布债权转让通知。如放款人在10日内未撤销债权转让的,由系统自动完成债权收购,此债权将转让给运营中心(由运营中心进行后期催收)。投资人可正常收取逾期开始到债权收购期间的利息。

  上述“此债权将转让给运营中心(由运营中心进行后期催收)”亦表明翼龙贷有收了债权,即间接放贷之嫌。并且运营中心属于翼龙贷,而该中心并无小贷牌照,却行使着小贷业务,说明平台可能设立了资金池,并从资金池中拨款收购逾期项目的投资人债权。

  这与翼龙贷网站上公开显示的“严格遵守网贷平台四条红线: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显然不符。

  加盟模式屡被质疑

  记者注意到,今年8月有媒体报道过,“民生银行与搜易贷、翼龙贷、京东金融、58金融等近十家P2P平台签订资金托管战略合作协议,这意味着P2P平台资金托管正加速进入银行时代。”

  记者询问翼龙贷400客服,翼龙贷平台目前的资金是否是由民生银行对其进行存管,该客服表示,平台的资金是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国付宝。

  不过,对于国付宝对翼龙贷进行资金托官说法,上述业内人士指出,国付宝是翼龙贷的支付通道,这是无疑的,但是从上述投资协议中来看,“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进行账户托管”,账户托管应该就是翼龙贷自身在做,国付宝只是一个通道角色。

  除此之外,翼龙贷的加盟模式也屡被质疑。去年初,受加盟商骗款跑路之事影响,翼龙贷就曾被推向风口浪尖。随后翼龙贷垫付了大量资金,平台几乎陷入绝境。

  按照该模式,翼龙贷对每个加盟店收取5万至10万元平台使用费,同时县级的加盟店还需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当某加盟店推荐的借款项目出现逾期超过30天后,翼龙贷规定由该加盟商用保证金回购债权,以兑付给投资人。

  对于翼龙贷对加盟方的审核表示,翼龙贷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加盟方需满足在当地居住5年以上,有金融行业从业经验,有一定资产实力和背景,无不良嗜好的要求。他称此加盟标准“堪比政审”。

  业内人士指出:“翼龙贷可以与全国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合作,使这些机构成为翼龙贷在全国范围的加盟商,加盟商推荐借款人在平台融资并由加盟商担保。然而加盟商并非翼龙贷子公司,风险难以控制,有可能存在欺诈风险,比如加盟方推荐虚假借款人骗取资金等。”

  对于如何防范加盟公司发生跑路、经营不善、欺诈等风险,上述翼龙贷负责人告诉记者:“翼龙贷会严格把控准入资质。进行本地尽调,要求盟商一定是当地人,借款人一定是当地人。加盟商下沉至县级,总部管一级看一级,加盟商与翼龙贷总部合作,共担共赢,有效分散风险。”

  “加盟模式的好处是可以快速将盘子做大,但这种将风控外包转嫁风险的模式,其实风险也更高,而直营模式对业务标的把控能力更强。在传统行业加盟模式比较容易,但是由于金融具有风险滞后性,因此金融加盟很容易在风险把控方面出现问题。加之现在征信体系不健全,金融加盟模式更要画上个大问号。”一位业内人士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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