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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最新消息:9人被批捕 多地收紧监管

2016-01-13 10:03 来源: 站长资源平台 编辑: 佚名 浏览(653)人   


  e租宝最新消息:9人涉嫌利用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批捕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12日发布信息称,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12月底批准逮捕涉嫌利用“e租宝”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林某飞、郭某影等9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林某飞自2015年8月开始筹办并成立深圳钰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肇庆第一分公司,并任该公司负责人,之后同叶某文、梁某福、冯某庭、何某红、胡某芬、李某鸿、彭某贤等人,利用网络“e租宝”平台,承诺年收益率为9%至14.6%不等,以高利息、高回报等手段为引诱,通过电视、互联网、印发宣传单张等向社会公众推介。2015年8月至12月,涉案金额达1600多万元,被害人达500多人。

  郭某影管理下的万讯富邦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从2015年9月开始,宣传安徽钰诚集团公司的“e租宝”平台,承诺年化收益率为9%至14.6%不等,以高利息、高回报等手段向社会公众推介,介绍客户60多人投资该平台的理财产品,至案发时涉案金额约191万元。

  检察机关提供资料显示,“e租宝”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钰诚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6款产品都是融资租赁债权转让,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到14.2%之间不等,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

  自2014年7月上线,“e租宝”交易规模快速挤入行业前列。根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e租宝”累计成交数据为703亿元,排名行业第四。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8日,“e租宝”总成交量745.68亿元,总投资人数90.95万人,待收总额703.97亿元。

  2015年12月16日,“e租宝”总公司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

  目前,林某飞、郭某影等9人涉嫌利用“e租宝”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深圳经侦通报e租宝案情 多地接踵收紧互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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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1日,深圳经侦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e租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

  深圳经侦通报表示,该市公安机关已经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请投资者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报案,反映投资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和追赃挽损工作,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最大限度追缴涉案资产。从2015年12月8日开始,“e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因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1月12日,零壹研究院院长李耀东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前,官方对于‘e租宝事件’并没有明确定性,此次深圳经侦首次对该事件进行了定性,并明确其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李耀东透露,“e租宝事件”之后,包括深圳、上海等地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发达地区纷纷收紧了互联网金融企业工商注册。“可以看出,目前收紧不仅仅是针对P2P,而是针对所有的民间金融和民间理财。”

  e租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此前有消息称,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调查。北京及各省区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了专项处置工作机构,并开展有关工作。

  据盈灿咨询介绍,从2015年12月8日开始,全国各地投资人纷纷通过贴吧、微信、QQ建立维权交流群,互通有无并商讨对策。由于QQ群的交流渠道更为开放,投资人在其中的维权交流最为活跃。根据其舆情监测系统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10日下午2:30,e租宝维权群的数量已达到114个。

  从维权群中的讨论来看,投资人的投资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其中不乏投资金额在50万以上的大额投资人。

  值得一提的是,盈灿咨询还发现,有不少经e租宝“理财师”介绍投资的投资人,而这些投资人对e租宝在网上的舆论知之甚少。

  当天,盈灿集团副总裁兼网贷之家首席执行官石鹏峰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e租宝暴露出来的问题在于,其平台资金来源和去向均成谜。

  盈灿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0月份,共有309个借款公司在e租宝平台上发布借款标,借款标共计649个,有292家企业在借款之前发生过注册资本变更,占比达94.5%。更前,这些企业的注册资本平均为154万,变更后达2714万。多达302家公司在借款之前发生过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后,有32人在2家以上的借款公司中任法定代表人。

  “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冻结了e租宝的全部资产,并且也在追讨有关资产。我们建议,涉事投资者应该在全面收集证据之后去就近的派出所或公安部门进行登记或报案,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石鹏峰如是说。

  地方政府收紧互金监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当中获悉,近期,各地方政府连续发布的一系列禁止宣传和严格准入的措施,已经将目光瞄准了与P2P融资相关联的互联网金融理财领域。

  其中,深圳、上海相继宣布暂停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北京开始暂停“投资类”企业注册登记。

  2015年12月30日,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率先发布了《关于加强个体网络借贷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这是继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的首个地方网贷监管政策。

  1月11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根据市金融办《市金融办关于暂停全市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事登记注册的函》(深府金函〔2015〕572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暂停全市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注册。

  商事主体名称行业用语为“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不再核准,经营范围表述为“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也不再核准。已在网上申请但1月1日尚未核准的,也不再办理登记。石鹏峰认为,由于2015年12月28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P2P行业的监管权责划归各地政府金融办。各地金融办展开了积极应对,上述暂停工商注册登记只是其中的一个配套措施而已,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者。

  石鹏峰称,“如果在监管细则及各项配套措施正式落地之前,对此不加以限制的话,任何人都可以注册一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但实质并非开展P2P的公司。”

  当天,北京一家P2P平台负责人也坦言,有的平台理财产品也引进了大量P2P理财产品,还有一些产品则借助P2P通道或概念,进入到定向委托投资、结构化理财、代客购买/代客理财领域,并已经形成趋势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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